今日公告汇总
1、福建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教师岗人公告
2,、新疆和田县教育系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人
3、冬季湖南临武县教师招聘人公告
4、年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人公告
5、广东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专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6、内蒙古西乌旗招聘幼儿园非编制教师84人公告
7、-学年度上学期广西河池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9人公告
8、黑龙江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8人公告
9、年陕西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3人
福建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教师岗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的单位计划聘用人数名,其中:①选调生及大学生村官名(选调生78名,大学生村官名);②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名(卫技人员名,教师名,其他事业单位名);③国有企业岗位名;④非公企业岗位名;⑤计划选聘基层党群工作者名左右(选聘公告另行发布)。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6。
二、报考条件及待遇
(一)选调生及大学生村官招聘
1.选调生招聘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4)身体、心理健康。(5)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详见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网站《关于做好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
2.大学生村官招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心理健康。(详见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网站《关于做好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3.相关待遇
按照省上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南平市给予以下政策待遇:
本科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在乡镇基层工作满3年的,可获5万元购房补助。
硕士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在乡镇基层工作满3年的,可获5万元购房补助。
博士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在南平市工作满5年的,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
(二)事业单位招聘
1.普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医生;或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
2.紧缺急需学科农村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资格证,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在编教师;或符合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需求的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或符合《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48号)政策的我市生源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男生。
(2)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
3.其他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紧缺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水利水电技术、交通运输、公路桥梁、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与建设等特别紧缺急需专业学历放宽至大专。
(2)本科、大专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在南平市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相关待遇
本科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在乡镇基层工作满3年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含安排到县级医疗医疗机构的医学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可择优调任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硕士生: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可择优调任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博士生: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可择优调任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三)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岗位招聘
1.报名条件
(1)身体、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关工作环境。
(2)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2.相关待遇
本科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在企业工作满3年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给予元/月的生活补贴,原“”“”高校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按企业支持薪酬50-80%的标准补助。
硕士生: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全日制紧缺急需专业硕士享受每人元/月的市政府津贴,原“”“”高校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按企业支持薪酬50-80%的标准补助。
博士生: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元/月);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试用期满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全日制博士享受每人元/月的市政府津贴,原“”“”高校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按企业支持薪酬50-80%的标准补助。
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形式。
(一)现场报名
医疗卫生岗位、非公企业岗位实行现场报名,各单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面试后择优确定人选,签订三方协议。医疗卫生现场招聘后的空缺岗位,实行网络报名。
(二)网络报名
1.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按《关于做好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程序,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报名。
2.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教育岗位)及国有企业报考者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12月2—9日登录上述网站(医疗卫生岗位12月5日开始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dpi左右,规格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将于12月9日(医疗卫生岗位延长至12月11日)17:30关闭。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2)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12月2—12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2月13—15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的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国资委组织实施;教师岗位采取教育教学技能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报名岗位面试,由市卫计局组织实施;非公企业岗位面试由企业自行安排。
(二)面试时间、地点的确定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拟定于年12月16日开始,面试地点拟定在福州大学城附近,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教育、医疗卫生、国企、非公企业系统面试另行公告)。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2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叶圣陶奖学金,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社会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具有本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年12月15—16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交纳笔试费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报名处)。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年1月9日(周二)9:00-16:0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劳动路号)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通知书原件领取)。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年1月14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年1月19日(周五)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年1月26日(周五)上午到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学士街号)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同时缴纳面试费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于年2月5日起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技、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7]号、苏财综字[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元/人和面试费元/人两项。
广东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专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本科生:取得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届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届、届的全日制毕业生。
(二)研究生: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届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届、届的全日制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专场招聘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网上系统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发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成绩当天接受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待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核及发布考试通知
(一)网上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年12月6日(星期三)零时至12月12日(星期二)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的“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专场招聘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在网上打印《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专场招聘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
(二)发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年12月13日(星期三)20: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三)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
1.时间:年12月15日(星期五)8:30-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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