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年12月衔接、实践、年4月国考成绩等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年下半年撰写毕业论文。
一、申请时间:6月24日—29日。
二、毕业论文申请条件
1、海南大学法律、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已修完大部分本科教学计划课程(通过11门课程以上)的;已缴纳完两年助学班学费。
2、监所管理、公安管理专业每年为下半年由考试局公布毕业论文评审成绩,上半年初稿盲审已完成。公安管理专业论文已报主考学校评审后,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监所管理专业现已进行毕业论文相关材料撰写并和定稿一起即将送主考学校评审。
3、监所管理、公安管理专业当前已经考完全部课程的考生可以申请提前准备论文,并在报名表单中注明已考完全部考试课程。后续安排经主考学校批准后再进行。
三、注意事项:
1、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评审工作以年度为界限,法律专业上半年未完成毕业论文的考生可下半年接着完成;
2、考生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或时限完成后续环节的,本次报名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下次需重新申请、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