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年本科生招生

盛夏已然

我在艺院等你

结束了自己的高中生活

告别了熟悉的老师同学

怀揣着对未来的不确定

平静中暗藏一丝小激动

了解我们...

艺院简介

确认过眼神

这是我的“艺”家人

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含景观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5个本科专业,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授权点(音乐、艺术设计领域)。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主办全国性专业会议有影响。以来,主办艺术与设计高端论坛8届、传统音乐高端论坛6届;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实务专家来院讲学余场。编辑出版了《艺术经济与管理研究》学术辑刊。成为中国艺术高校产学研集聚区常务理事单位、长江经济带创新设计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理事单位。

艺院power

四年光景

我们陪你

学院师资队伍来源广(高校、专业体)、学缘优(海归博士及国内名校博士),有教授9人,副教授32人,博士(含博士生)19人,文化部文化行业高技能人才、省百千万人才、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评委库成员、省“四个一批”人才各1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江西省文化艺术学科带头人3人。专业教师在美国、法国、日本、联合国总部等多次举办个人展,在法国“安纳西”国际电影节、韩国釜山短片电影节、芬兰国际声乐表演艺术比赛、德国卡尔斯鲁厄音乐节、莱茵斯堡音乐节有优异表现,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自然基金、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项目百余项,出版专著、教材超百部,发表论文上千篇,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科研奖十多项。

艺院精彩

我们为你的梦想

铺道护航

在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教室、实验室、工作室、基地四处联动,学、练、赛、做四环并重,培养审美能力、表现技能兼备并懂经济管理的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校生实践能力强。5年来,在校生获国内外重要竞赛获奖项。其中,获得德国红点、美国IDEA、德国IF等国际大奖25项;获得中国设计红星奖(原创奖、未来之星奖)、全国3D大赛、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中国大学生创意创业大赛、中国建筑艺术“青年设计师奖”、“中装杯”全国大学生空间设计大赛、“中国之星”设计艺术大奖、“中国包装之星”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等国家级一等奖33项、二等奖37项、三等奖58项、优秀奖项;获得省级一等奖96项、二等奖项、三等奖项、优秀奖项)。学生编导拍摄的电影《都市候鸟》成为全国第一部由在校大学生编导拍摄并获得发行权的电影。

我们的这一年

大学一年,丰富且踏实

我们也成为学长学姐啦!

这一年

正是有丰富优秀的活动

熏陶着我,砥砺前行

招生专业

闻道有先后

术业有专攻

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熟练的设计表现能力、敏锐的创新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工业产品的开发设计,也可从事交互设计、信息设计等方面工作。据中国校友会《中国大学生本科专业评价报告》,我校本专业被评中国3星级知名专业,是该专业江西仅有的2所3星级高校之一。

主要课程

包括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工程制图、造型基础、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方法学、产品设计及表达、产品模型设计及制作、设计材料及加工工艺、TRIZ原理及应用、产品专题设计、交互设计、家具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等。

环境设计

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求,胜任各类学校教学培训、建筑内外环境设计、环境设计项目管理、环境设计项目评估、环境设计产业营销管理等工作岗位,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

主要课程

制图基础、透视学原理、人体工程学、装修工艺与材料、电脑CAD辅助设计I、中外建筑史、室内环境设计、室内外设计表现技法、展示设计、酒店空间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现代家居设计购物空间设计、建筑室内外3D辅助表现技法、园林景观规划设计、餐饮空间设计、办公室空间设计等课程。

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掌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影像设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在动画、游戏、影像等新一代数字媒体传播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院校从事数字媒体艺术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主要课程

主要有素描、色彩、数字图像处理、动画基础、设计美学、原画与运动规律、数码插画、网页设计、动画设计、影视后期设计、数字短片创作等。

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对音乐理论分析、研究的初步能力,能在文化馆站、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团体)等从事音乐理论分析与研究、音乐教育、音乐活动组织以及音乐创作、审美、编辑、制作等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

主要课程

中西音乐史、基础乐理、视唱练耳、中外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文献与欣赏、毕业论文(设计)、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钢琴等。

招生简章

艺术类录取规则

摘选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遇考生综合分相同情况,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艺术文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排序;艺术理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排序。

●考生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

●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和萨克斯三种乐器的培养。

●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云南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关于学费

年各专业标准

仅供参考

元/年的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关于资助

健全的资助体系

助你前行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涉及更多方面资助政策,可查询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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