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根据《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参加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了检测,现将检测结果公布如下:
1.复制比小于30%的学生名(详见附件1),符合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合格标准,可以正常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复制比大于30%小于50%的学生47名(详见附件2),应限期整改。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并于5月11日早8点前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
经再次检测后,合格者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合格者延期至年10月答辩;
3.复制比大于50%的学生21名,未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10名,共计学生31名(详见附件3),按照学校要求应延期至年10月答辩。
如延期答辩的同学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填写《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申述表》(详见附件4),因学生撰写错误或标注引文错误导致的复制比偏高,不在申述范围内;
对于无申述要求的延期答辩同学,学院应在《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延期答辩确认书》(详见附件5)上确认签字。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以上表格(附件4、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实践教学科(主楼C座室)。
所有附件请登录校园网、教务处网站查看▼
附件1: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合格名单
附件2: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限期整改名单
附件3: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延期答辩名单
附件4: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申述表
附件5: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延期答辩确认书
教务处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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