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注定是孤独的,学习注定是孤独的,只有一个人在孤独当中去读书,你才能够有效地去参加团体式的、小组式的、协作式的学习。如果你自己不先去求索,直接参加什么读书会,除了浪费时间外便毫无用处。
浩轩同学其实约了我好多次,但是因为时间原因直到今天才成行。浩轩同学邀请我来讲法学方法的时候,我第一个想法就是:方法无用,没有所谓的“方法”。但是在求学这么多年,包括与我们年轻的同学接触交流之后,我觉得有些东西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与大家分享的价值,所以说后来我还是接受了浩轩同学的邀请。当然主要是他太盛情了,我实在不好意思拒绝。
今天的主题——法学入门导引,其实以我现在的资历来讲“导引”是不太恰当的,一般是需要经验很丰富、学养很深厚的学者,才配谈“入门导引”这个看似简单,实则需要相当功力的问题。那么我也就简单和大家交流一下,把我觉得对大家可能有那么一点帮助的东西与大家分享,然后回答一下大家提出的问题,当然你们现场也可以再补充提问。
01.
学习之外,人生还有无数的风景
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君子务本”。这四个字基本上我对所有的学生都会讲。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因为在这个社会,我发现年轻的朋友们过于贪心,过于浮躁,过于功利。
大家听了不要不开心,这本质上不是你们的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在大学里的反映。不要说你们学生,老师也贪心,老师也浮躁,老师也功利,整个社会都是如此,所以说反映在你们的身上,也必定是如此。
但我还是要说:不要过于贪心,不要过于浮躁,不要过于功利。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该浮躁、该功利的年龄,等到那时候你再去浮躁、再去功利,完全来得及。你们人生的路还很长很远,需要你功利的时候数不胜数。但人的一生如果都在这种功利和浮躁当中度过的话,我觉得那是毫无意义的。也就是说,你从来没有真正地、纯粹地“活”过一次。
绝大多数人在初高中的时候都背负着学习的重担,天天就是学习、刷题,除此之外别无他物。那么到了大学这四年,我就希望大家能够像一个“人”那样去生活,追求一些更纯粹的东西。
我经常提倡,大家如果遇到合适的人,就去谈一场恋爱。因为只有在大学四年这么美好的时光里,才可能有真正纯粹的爱情。大家去了解一下相亲是什么流程,就知道老师此言非虚。
那么我说大家贪心,表现在什么地方?咱们有好多同学,什么都想学,别人学什么,自己就要学什么,别人参加什么社团,自己也非要参加不可,博文、大创不甘人后,英语四级、六级不在话下,雅思、托福更要积极参与,还想去辅修一个双学位,学金融、学会计,考CPA、考注册税务师,连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也都要来一张。
面对这么多事情,我们就要想一想,人一生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或许有极少数的人精力充沛、无所不通,但绝大部分人是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的。所以说大家要学会去“聚焦”,有所为、有所不为。
当然,有所选择不代表大家要人为地给自己设限。大学四年,我们的兴趣不妨广泛一点,因为我们的人生还有无限的可能性。你今天在学法律,将来未必还是学法律,更不一定需要去从事法律职业,我们不要自己给自己套上枷锁。
现在大家兴趣广泛一点,多多涉猎,也许某一天你的人生就因此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当然这种广泛也要有限度,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寻求平衡,做出正确的抉择。
虽然我们今天的主题是关于法学学习,但我还是要简单地说一句:学习之外,人生还有无数的风景。我刚才说,鼓励大家遇到合适的人去谈一场恋爱。当然,这种恋爱是建立在你真正心动的基础上,而不是因为和室友盲目攀比——这不叫真爱,这叫虚荣,对不对?
再比如说,人要有朋友,没有好友相伴的人生是孤独而乏味的,所以我们要结交三五个好友,我们与同宿舍、同班、同年级,甚至跨专业的同学,都可以建立深厚的友谊。包括我们学识的增进,很多时候也是来自与同辈的交流,而不是老师,所以大家要多交益友。强健我们的体魄也很重要,男生、女生对自己的身材不是很满意,是不是可以去健健身?
还有一些虽然听上去比较空泛,但至关重要的事情,就是人格的养成,三观的塑造,待人接物、做人做事,这些老师没有办法教给你,而是需要你们通过自己的阅读和见闻来体悟,见贤思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这些就不再赘述了,老师只是希望大家意识到,除了学习,还有很多事情可以,也需要我们去尝试、去实践。
02.
获得感非成绩,才是能决定我们人生高度的东西
上面讲了很多大学四年我们能够做到的事情,大家可能觉得眼花缭乱,所以就需要我们抓住根本,那大学的根本是什么呢?
我认为第一个是通过阅读获取知识。我经常讲,衡量一个人大学生活质量的指标只有一个,就是看他读了多少书,而不是看他的成绩如何,有没有保研,因为现在的大学考试和保研政策不能反映出一个人的真实水平。
在我看来,哪怕是最后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保研的学生,也未必就是最优秀的,更不一定是进入社会之后最成功的那一个,这是两码事。老师的思想可能比较过激,但我认为在大学里面,成绩不是那么重要的事。
当然,大家不要误以为结果意义上的成绩不那么重要,就代表不需要认真学习,一码归一码。我想告诉大家的是,重在过程,不在结果。成绩、保研这些不值得我们斤斤计较,真正宝贵的是我们在学习过程中那种真实的获得感,这才是能决定我们人生高度的东西。
所以说第一点就是要通过大量的阅读来获取知识,因为人学习知识都有一个吸收的过程,我们首先强调知识的输入。要做到“肚里有墨”,才谈得上输出,不然再口齿伶俐、文采飞扬也是枉然,你表达出来的东西不过是虚有其表,行家一看便知,对不对?所以说要通过阅读来获取大量的知识,这是大学生活里最最最最重要的事情,都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用几个“最”来表示这件事的重要性。
再一个就是养成自学能力。有人说,最成功的大学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可能会忘记他在大学里所学的全部知识,但是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会终生和他相伴。掌握了自学的能力,就能以不变应万变,尤其是我们法学专业,典型的“活到老、学到老”。
可能等到你毕业的时候,以前的法律都废止了,很多理论也已经更新;当你开始从事法律职业,无论做律师还是做法官,都会不断地遇到新的问题。这个时候学校可没有办法教你,就只能依靠自己获取知识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说养成自学能力特别重要。这种自学能力不仅体现在我们的专业学习上,同样体现在其他各个方面。
大家不要再像初高中的时候那样,被动地等待老师,老师教什么你就接受什么,那是远远不够的。要努力地主动获取自己需要的东西!掌握这种能力,会让你受益终生。
第三是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教育最失败的地方,就是严重遏制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学生们惯于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会感到一些问题讲来讲去都是老生常谈,无甚新意。
主要问题就是我们的教育中灌输给学生的东西太多,而学生自己产生疑问,带着疑问去思考,然后自主寻求问题解决方案的能力太缺乏,甚至几乎丧失。然而,大学是思想的圣殿,作为大学生,我们必须要学着掌握独立思考的能力。
当然,掌握这一能力的前提是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所谓“兼听则明”,关于一个问题,先要广泛了解别人的观点、看法,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发表自己的见解。还没有弄清别人讲的内容,那发表的意见就没有针对性,不过是空谈,对不对?所以独立思考的能力是建立在了解前人思想的基础之上的。
有了一定的知识储备,当你看到一种不同的认知或不同的论证思路时,就可能产生疑问,然后再抱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不断求索,慢慢地就会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
所以不要迷信老师,不要迷信书本,也不要迷信一些所谓的知名人士。我经常强调,我们法学与其他学科有个重要的不同之处,就是只有很少的问题才可以用正确和错误来评判,而不像理工科一样有绝对真理存在,几乎所有的法律问题都具有N种可能性。关键在于找到一种你认为妥当的方案,大家将各自认为妥当的方案拿出来一起辩论,这才能推动一个法学问题的发展。所以说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但我们也再次强调,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前提,是通过阅读获取大量的知识,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不要一开始就有强烈的怀疑精神、批判态度,上来就觉得前人这个不对,那个也错,排斥前人的一切观点,那是没有办法进入知识殿堂的。
进入知识殿堂的第一步,是要理解别人的思想。我把这个阶段描述为“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先假定他人的观点都是对的,从而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体系,尤其是对待所学课程的第一本基础教科书,更要秉持这样的态度。比如说大家这个学期学习法理学,下个学期学习民法总论,都会有一本简单的基础教科书,它会教你本学科的基础知识要点。
我们先去接受这些知识,了解这个学科有哪些要点,然后随着阅读慢慢地积累知识,产生疑问,再来反思教科书上有什么问题,不要上来就想“打倒一切”。在学科根基还没有打牢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看到问题的根本,因而产生的所谓疑问、批判都是无本之木,没有价值。
03.
大学法学教育最严重的问题不是实务能力,而是学生的理论根基很差
那么我们法科的根本是什么呢?我喜欢用“三基”或者“四基”来表示。所谓“三基”,是指任何一个学科都有一些基础的概念、基本的制度、基本的原理,这三个“基础”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基础知识。任何一个学科都有其基础所在,对于初学者来讲,首先就要把握这些最基础的东西。
我指导学生时经常发现,他们在有些问题上总是胡言乱语,就是因为一些最基本的知识没有弄清。比如民法中有一个概念叫“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很多学生都对这个概念都理解不清楚,在此基础上的很多问题就根本无从讨论。
但是很遗憾,很多学生都不重视基础知识。一个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原理都没有弄清楚、搞扎实,再想深入学习绝无可能。要登堂入室,首先是要“登堂”,“登堂”就是掌握基础。我看到大家的问题里还提到了“前沿阅读”。
说实话,你们所说的“前沿阅读”,无非是关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其实所有的问题万变不离其宗,都是用基础理论来解决的。有些问题看着很新奇,其实把它的面具摘下来,还是那个基本问题,从未改变过,只是说有些人学养不够,看不到问题之所在,法律也没有规定,理论也没有涉及,就误认为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其实哪有这样的问题呢?
就像我多年指导学生写论文,有同学探究淘宝平台的责任,然后发现有人研究过旅游服务平台的责任、外卖平台的责任。老师就问:为什么你认为要做这样的区别?这三个平台的责任有什么区别?这三者看似不同,其实它们在理论上涉及的是同一问题。所以说只有把理论根基打扎实了,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对于大一乃至大四的学生来说,基础知识始终是学习的重中之重。大学四年能做到这一点的学生,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凤毛麟角。学习是有一个过程的,大学四年对于我们法科的专业学习来讲就是打基础。
如果还有深入研究的兴趣,就去攻读硕士,本科生有本科生的任务,研究生有研究生的任务,这是不一样的。而现在很多学生太贪心,太着急了,总想在本科的时候就做研究生的事情。我们要做一些事,但不是像研究生那样去做,这一点我后面会告诉大家。这是第一个根本。
第二个根本是什么?大家可以想一想,我们学法律的人最后要解决什么问题?其实法学,包括所有的专业学习,最后都是运用本学科的理论知识来解决现实的生活问题。我们现在在学校学习理论,但理论不是终点,我们要做的是用法条、用理论来解决新出现的案件和法律问题,最后得出一个答案。
我们所学的一切最后都是为了这一点,当然这是从法律职业的角度来讲。既然我们的使命在此,那就注定了有几样东西是很重要的。
第一个——法条。我经常讲,法条是我们法律人的圣经,大家看一下这本法条什么时候印刷的——年6月份。再看我的这本法条书,翻的怎么样?不敢说时时,但天天都在翻看,一天翻阅的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法条很重要,因为我们法律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就是法条,法理学告诉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个——理论。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学的法理学,以及以后学习的民总、债总这些课程教给你的理论知识。法条的文字所有人都认识,但是可以说没有几个人懂法律法规,除非你经过专业的、深入的学习。你要懂法条,要知道怎么用法条来解决问题,就必须要学会理论。
如果有律师或法官跟你说理论不重要,这个人一定非常平庸。以老师的经验来讲,凡是优秀的法官和律师都是学者型的,他们的理论功底一点都不比我这种大学教师差,只会比我们强。
资深的法官都告诉我,所有问题到最后都是由于对法律理论问题的无知或误解才无法解决。这就是以前经常有人讲,只看到法官或律师到大学求教于老师,而没有看到老师求教于法官和律师,这足以说明问题。而我们现在过于强调实务能力、实践能力,不是说它们不重要,但那不是大学教育的主要目的。
在某次全国法学教育研讨会上,我提出了一个观点:大学法学教育现在最严重的问题不是实务能力、实践能力培养得不够,而是学生的理论根基很差。这一观点得到很多老师的赞同,为什么?看看你们的课表,在大一这个黄金阶段,你们都学了一些什么课程——唯有一门法理学,还学得天天想哭,一点兴趣都没有,其他的课更不必提了。
我经常问,大学四年你们真正能够用来学习专业的时间有多少?大一除了法理学,其他可以忽略不计;大四的时候要保研、考研,要找工作,要考法考,所以大四也可以忽略不计;大三要实习,还有各种无关课程;加上你们想获得的东西又那么多,还有多少时间来学习法律?所以说大一、大二一定要抓紧,越到后面越没有时间,这是理论的学习。
对于法律人,法条和理论缺一不可。如果要再加一点的话,那就是法院的裁判案例。这些年来我们法学教育最大的进步之一,就是对判决的重视。我们司法上最大的改变就是判决上网,这对于我们整体的司法生态、对于我们的法学教育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所以说希望大家平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