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组织机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
(2)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组织实施。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调剂办法、录取等进行详细说明。
(3)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4)负责制定执行本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5)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其他业务要求。
(6)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7)负责审核学院复试人员名单、拟录取名单及信息公开,并对结果负责。
(8)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
(9)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问题,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10)负责接受和处理考生咨询或提出的申诉,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处理遗留问题。
复试领导小组应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工作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
(三)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工作职责
(1)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负责出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四)各学科专家复试小组
伦理学学科组
政治学学科一组
政治学学科二组
公共管理学硕组
公共管理(MPA)一组
公共管理(MPA)二组
工作职责
1.组织导师参加调剂,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负责结合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对考生的复试。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工作要求
1.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正确执行招生政策,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过程中避免提问与专业内容无关的内容;复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每位成员须尽责、公正、公平、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4.复试小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所在学院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远程线上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学院对以上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未经培训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二、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西民族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民族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他要求”栏中的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英语一()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一()、英语二()专业,考英语二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专业。
注:未考统考英语或自命题英语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考统考英语的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学术学位学科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或6的为专业学位)
(二)调剂具体要求
1.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2.满足(一)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3.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指科目代码及卷面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学术遴选标准,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6.学院成立伦理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调剂工作小组,组长为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负责人,成员为各学科方向责任人和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7.调剂时,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不少于三位导师到场集中协商与讨论,按照遴选标准择优遴选。
对导师一致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直接列入调剂名单;对争议较大的调剂备选考生,可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决定,赞成票须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并记录在案。调剂名单须每位到场的导师签字。
8.各招生学院对照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的时候,要特别审核该生的学籍学历相关信息,发现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的,必须报告研究生院研招办。
9.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学科的调剂考生名单,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审核备案后公布。名单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三)调剂程序
1.我校调剂申请开放时间初步定为3月22日0:00-14:00,具体视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而定。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