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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尤陈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法学教研中心副主任,《法学家》副主编)。

关于选题

Q1期刊论文和博士毕业论文选题有何区别?

首先两种论文字数要求差别很大,期刊论文字数要求一般是一万到三万之间,但博士论文起码要十万字。因此,期刊论文和博士论文的结构肯定是不一样的,期刊论文所讲的问题比较集中,而博士论文则要就某个论题分若干方面去围绕着讲,故而框架一定是更大的,也就是说博士论文更加有系统性,而期刊论文则更加看重某一点上的深度。

Q2如何进行选题?

我个人的观点是,到了博士生阶段,一定要选择有学术价值的题目,不要过于追逐热点,否则风险很大,因为就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说,可能热点一变,一些所谓的“研究”就会失去生命力。而且,现今中国法律的立改废较为频繁,所以如果仅仅只是基于具体法律文本进行选题,而博士论文要写好几年,中间一旦具体法律规定发生大的变化,之前所做的研究很可能就白费了。因此,博士论文选题最好是找一个比较学理化的题目,因为它更能保持比较稳定的学术价值,而热点问题或许可以作为一些期刊论文的选题,因为期刊论文的写作周期短,所研究的对象发生大变化的概率通常不会太高。也就是说,过于技术化的论文选题,看起来比较好研究,实则风险较大,一方面很难进行学理上的研究,另一方面很容易因为外部情势的大变化而失去原有的研究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热点问题的跟风研究,可能对于某些政策、提法的宣传是有现实意义的,但是对于学术研究可能就缺乏知识增量意义上的贡献。而作为学者群体的预备军,尤其是在博士生阶段,所训练的应是如何做一个好的研究者,而不是做一个好的宣传者。

Q3如何能够实现学术创新?

创新是研究最基本的要求,知识是需要不断积累、增进与完善的。要做到创新,有几个前提。首先是一定要清楚知道自己拟研究题目的研究状况,主要包括已经有哪些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代表性学者,一定要在鱼龙混杂的文献中运用自己的鉴别力去进行筛选和判断,而且,国内国外的研究状况都要尽最大程度地去了解。其次,是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在哪一块有可能做出创新。很多同学把创新理解为所谓的填补空白,但对于博士生甚至是绝大部分的成熟的研究者而言,做出填补完全空白的学术工作的可能性非常低,目前当研究越来越细化之后,要想找到完全一片空白的领域,概率极低,所以对大部分人来讲,创新更可能是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将其阐述得更加全面深入,进行一定的补强或者证伪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你对以往的研究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因此,创新是建立在大量的阅读之上的,而且相关的阅读不能只局限于国内的文献。尤其对于年轻的博士生来说,外语能力应该有整体的提高,至少英文的文献是必须掌握的,这是基本研究能力的问题。如果连一门外语文献都看不懂的话,你所做的研究就很难说有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法学领域有大量学术性的话题受到全世界学者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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