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做好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根据这份通知,我们可以总结出最重要的几点:
1.毕业生的考试工作在4月下旬-5月上旬进行,根据课程特点,采用论文或在线考试方式
2.在5月1日-20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毕业实习工作不具备开展条件,毕业实习学分免修
4.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在线上开展
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工作
毕业生的考试工作在4月下旬-5月上旬进行,根据课程特点,采用论文或在线考试方式,请各单位做好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成绩录入应于5月15日前完成。考试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字〔〕号)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5月1日-20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各单位要制定好完善的网络答辩方案,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质量。
三、毕业实习工作
根据目前的疫情防控情况和毕业工作时间安排,毕业实习工作不具备开展条件,毕业实习学分免修。
四、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
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在线上开展,此次核对的信息将作为毕业生学业证书制作和学历、学位上网信息的唯一依据,且上网后无法变更。请各学院及毕业生本人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信息确认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26日。
五、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要求,对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须在5月21日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
关于做好届本科毕业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安排,届毕业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考核方式为在线考试的课程由教务处协同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所需监考教师将从各教学单位按比例抽调。
2.考核方式为论文或超星平台考试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所在单位配合。开课单位须于4月24日前将论文写作要求通知到考生。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好所承担考核课程的命题、阅卷以及成绩录入工作。在线考试试卷应为电子版文件,文件使用Word或PDF格式,试卷题目总篇幅不超过A4版两页(页边距可自定)。同一科目出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应难度相当,内容不能重复。A卷作为考试用卷,B卷作为备用卷。开课单位须于4月29日前将在线考试试卷发送至教务处。
二、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
1.任课教师评阅试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要求的通知》(教字[]37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2.采用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须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课程作业管理系统进行查重。论文批阅需要写评语,可以写在学生提交论文文本的最后,也可以单独形成一个评语文档。
3.考试结束后,学生电子版的试卷、论文均需刻盘存档。
4.本次考试成绩录入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15日。请负责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考试安排
1.期初补考考试安排及考生名单请详见附表。
2.校内计算机水平测试将于5月10日举行,考试时间为10:00-11:00,考生名单请详见附表。
3.校内英语水平测试将于5月10日举行,考试时间为14:00-15:40,考生名单请详见附表。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院相应同学查看补考安排并做好复习备考工作,按要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请在4月22日前反馈至教务处。
附表:毕业生考试安排及考生名单
关于做好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我校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已进入毕业、学位资格审核阶段,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
1.课堂教学课程(必修、限选和任选)成绩、学分审核
请各单位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所修课堂教学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进行认真的核对、检查(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因系统中未作修改,需单独审核其学分):
(1)审核学生个人成绩:教务干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管理→毕业生信息查询→学生成绩总表打印审核成绩(该表作为毕业生成绩表存入档案)。
(2)按专业审核学生学分取得情况及学分加权平均分:教务干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排名统计→指定学期排名统计可以进行学分(分别选择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任选课)和学分加权平均分(只选择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统计最高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统计。
(3)留学生的成绩审核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联系(联系人:秋笛)。
(4)如发现与培养方案要求不符的问题,须及时向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汇报,并由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解决方案(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审批。
2.等级考试成绩录入
请各单位填写《等级考试成绩登记表》并于5月15日前将该表交至教务处(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要加盖公章)
3.非课堂教学环节成绩录入
请各单位在5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五级录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4.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模块环节,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
5.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结业,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申请表》,于5月21日前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结业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回校修读未修完的课程或实践模块环节,考核通过,符合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发学士学位证书。
6.未修满学分的学生也可以提出留级的申请(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留级申请表》,于5月21日前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留级的学生须在下学期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并作为应届毕业生与下一届学生同时毕业。
二、学位审核
1.经审核准予毕业的学生,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校发()76号〕中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解除后,学生的学位授予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开除学籍处分除外)。
3.因未通过外语水平测试或计算机水平测试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参加国家考试或学校组织的相应考试(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成绩合格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4.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中”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回校重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成绩达到“中”及以上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5.因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5(65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回校重新选修课程并参加考试(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成绩按实际成绩登记,达到规定条件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三、往届结业生、毕业生的毕业、学位审核
1.往届结业生(、级学生)经回校修读未修完的课程或实践模块环节,并考核通过,符合毕业条件的,需于5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换证申请表》,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向学院递交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
2.往届毕业生(、级学生)经回校补修课程,并考核通过,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需于5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务必在5月21日前将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材料报教务处(注: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请先提交扫描版,在学校正式开学后补交纸质版):
1.院学位委员会报告(电子及纸质版,纸质版需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
①简要描述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班级及人数、符合毕业及学位条件的各班人数、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各班人数、不符合学位条件的各班人数、需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的特殊问题等。
②简要描述申请毕业及学位的往届本科结业生、毕业生基本情况:姓名、年级、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因、是否已达到毕业及学位条件。
2.各类表格(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1)届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
(2)届本科生申请结业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3)届本科生申请留级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4)届本科生符合毕业条件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5)往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审核情况表
(6)往届结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审核情况表
(7)往届结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8)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名单。
(9)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申请表
(10)中央财经大学留级申请表
(1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换证申请表
(12)等级考试成绩登记表
五、成绩单的制作
各单位应在6月1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三份)的制作,并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否则影响学生人事档案传递。其中两份交至教务处,一份交至校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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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财经大学